4百多漁民抗議求償 促台中港務公司「還我漁場」

台中市漁船及漁民互助協會及台中市漁民發展協會,十四日發動四百多位漁民前往台中港務公司拉布條抗議「還我漁場」。(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漁船及漁民互助協會及台中市漁民發展協會以台中港建港及港區範圍擴大,造成原漁場大幅限縮,沿近海漁業生態飽受衝擊,嚴重影響漁民捕撈及生存權,繼八月二十五日發動一百二十四艘漁船集結台中港錨泊區進行海上抗爭後,十四日上午再度發動四百多位漁民前往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與台中港務公司拉布條抗議,並遞交陳情書及表達台中港建、擴港未合理補償漁民損失訴求,高喊「還我魚場」;台中港務公司再次建議漁民可依照先前拜會協商的建議方式辦理,共同找出可行方案。

四百多位漁民昨日拉寫有「還我漁權」、「欺壓漁民五十年」、「漠視漁民」、「不顧漁民生計」、「還我漁場」、「莫把漁民當愚民」、「還我傳統漁場漁業經營權」等標語布條抗議,並遞交陳情書給台中港務分公司港務長魏福添,港警總隊也調派大批警力到場維持秩序。

四百多位漁民前往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拉布條抗議。(記者陳金龍攝)

台中市漁民發展協會理事長陳金標指出,台中港近海原本漁場廣闊關、漁獲碩,但因港務公司近年來不斷的圍海造地,每填海造地一分,漁民賴以生存的漁場範圍就等比的減少。尤其自三十年前開始,港區許多廠房增設化學儲槽等,汙染海域及漁場。

陳金標說,漁場嚴重縮小及汙染,很多均是在一九九三年之後衍生的損害。雖然港務分公司辯稱對先前的損害已進行過賠償,但後續新增的多數船筏並沒有簽署任何同意港務公司擴大錨泊區及相關填海造地的文件,影響漁民權益。

漁民遞交陳情書給台中港務分公司港務長魏福添。(記者陳金龍攝)

台中區漁會總幹事趙朝森表示,政府不斷擴大商船錨泊區,民國七十二年公告劃設之錨泊區約三千三百九十七公頃,距三浬海域禁止拖網漁船作業範圍尚有一、二浬空間,供流刺網漁船筏民作業,九十二年再度擴增三千八百一十三公頃,他抗議,漁船、舢舨以及漁筏約有九百艘受到影響,他們往更外海捕魚,風浪更大,有翻船的風險。

台中港務分公司對於陳情漁民訴求事項,台中港一九八二年間依商港法報奉行政院核定港區範圍後公告(七千四百七十二公頃)。其後為因應港埠營運發展及環境變遷等需要,將港區範圍重新檢討作適當擴大,行政院於二00三年核定台中港港區範圍(一萬一千二百八十五公頃),符合商港法規定程序。

針對漁民陳情台中港建港及擴港影響漁民權益損失一案,台中港務公司表示,再次建議漁民可依照先前拜會協商的建議方式辦理,共同找出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