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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重機車聚陳情 爭停機車格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重機團體爭取大型重機可停放一般機車停車位,一日發起車聚活動,上午還停滿國道石碇服務區的小汽車停車格。交通部回應,將持續適時洽地方主管機關討論。
根據目前規定,大型重機只能停在一般小汽車的停車格或大型重機專用停車位。重機團體認為,停小汽車停車格太浪費空間,爭取大型重機也可停在一般機車停車格。
交通部指出,針對開放大型重機視車身長度停放汽機車停車位課題,曾徵詢地方主管機關實務意見,基於停車管理涉及現行各地方主管機關實務布設多為長二公尺、寬一公尺,必須慎重考量相關地方政府所提意見及可能面臨問題。
交通部表示,包括車行動線、車道寬度、車格尺寸需要釐清外,收費方式也可能造成爭議;另外,機車區常有車輛挪移搬遷等行為,易造成糾紛爭議。
交通部指出,統計資料顯示,大型重機車長超過二公尺者占九成三,車身長度大多在二至二點三公尺之間;市售排行前六十名的大型重機車款,僅四款黃牌重機的車長未逾二公尺。
交通部說,大型重機停放突出機車停車格,可能衍生行車或交通事故,都涉及民、刑事責任課題,均須審慎面對及評估。《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規定,一格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停車位可停放一輛以上大型重機,可充分運用有限的停車空間;後續將朝設置長度二點五公尺、寬度一公尺以上大型重機停車位方向,與地方主管機關研議避免新增其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