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把關不停歇 新北專案稽查餐飲店家豬肉原產地標示

新北衛生局專案稽查餐飲店家豬肉原產地標示。(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衛生局112年10月啟動「加強查核餐飲店家使用豬肉標示專案」,國慶連假期間稽查仍不停歇,8日至11日共計查核31家,查獲1家火鍋店豬肉原產地應為加拿大及丹麥,卻標示為臺灣,涉產地標示不實,後續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第1項規定,可處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之罰鍰。

新北市衛生局表示,針對本次違規餐飲店家相關資訊及違規樣態如附件,衛生局將持續於各場域查核,並於新北市政府衛生局網頁(https://www.health.ntpc.gov.tw/basic/?node=204818)公告相關訊息。

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應遵守豬肉原產地標示規定,主動揭露正確資訊讓消費者安心自由選購,若未依規定標示,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5條處新臺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若標示不實,則依違反同法第28條第1項可處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