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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生命自治條例 黃柏霖:透過修訂中央母法才能符合現況需求

「寵物生命自治條例」公聽會後,立委參選人黃柏霖議員認為,應透過修訂中央母法,才能符合現況需求,創造多贏局面。(記者吳文欽翻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寵物生命自治條例」公聽會後,立委參選人黃柏霖議員認為,應透過修訂中央母法,才能符合現況需求,創造多贏局面。

黃柏霖彙整業者合法化困境,因母法規定從事寵物生命紀念業需必備四要件:空間至少六十六平方公尺、不斷電冷藏冷凍設施、骨灰再處理研磨設備、寵物專用並符合空汙標準的火化爐。

黃柏霖指出,第一,用地不符分區使用及二○二五年的國土計劃問題,第二,縣市政府想解套訂定自治條例,但因不能違背中央母法,有許多業者無火化設備,只進行生命關懷與儀式,造成合法之路遙遙無期。

黃柏霖認為,應在「寵物生命紀念業」應細分為「生命設施」與「生命關懷」兩大項,並可個別取得合法證照營業。寵物火化爐問題,因土地取得不易及鄰避設施的條件,可討論公辦民營或以BOT的方式運營。

黃柏霖強調,未來有幸當選立法委員,定會協助此法修訂。不希望中央立一個法,就說「已有法可循」,應讓法條更符合現況運行。否則,不實際又衍伸棘手問題,失去立法意義。盼望業者能順利合法化,提供更好服務,讓飼主受到應有保障,共創多贏的空間與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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