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特考集體舞弊 11記過1退訓

消防署消防訓練中心傳出集體舞弊,學員在測驗三千公尺跑步時,成績「記錄不實」情形。(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孫曜樟、陳金龍∕綜合報導

針對一一一年消防特考班學員三千公尺跑走項目學員成績集團舞弊一事,消防署二十二日表示,經依特考班學員獎懲規定提報特考班考評會依實際涉案情節及行為後態度議處,分別予以涉案十一名學員記過一次及二次處分,另有一名學員自請離訓,相關人員並全部施予重測及補測。

消防署指出,全案經調查,學員於第二階段消防體適能測驗時,其中三千公尺跑走項目測驗方式採全程錄影方式進行,由二班學員兩兩互計跑走圈數及登錄成績,再輔以監考隊職官回溯錄影檔稽核,此次經稽核發現有十二名學員成績登錄不實,隨即依據「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消防警察人員類別錄取人員教育訓練獎懲規定」提報特考班考評會議進行議處,其中一名學員自請離訓,其餘十一名學員予以記過以上處分;除上述十二名學員外,本階段體技能測驗成績不及格者計有三人,已依規定函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廢止受訓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