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中和區景平路997巷一處5層樓公寓1樓,於27日上午8時許發生火警,當時獨居老人在屋內睡覺,幸好消防隊及時到場進行排煙與疏散。事後也協助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指出,新北市消防局近幾年持續宣導補助五樓以下、或透天厝住戶加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另外也新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
七大隊特別提醒上述對象之房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2萬至30萬元罰鍰。呼籲民眾切勿因小失大。
第七大隊長鄭向晃表示,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才能於火災發生第一時間,發揮「提早預警、提早發現、提早應變」的極大功效。預防廚房炊事火災,第一守則便是養成「人離火熄」(煮東西,不離開;人離開,火要熄)的習慣,減少生命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