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顏姓和張男子利用暗網和通訊軟體Telegram,向不明身分的買家提供國人個資,每筆五百元虛擬幣賣出,獲利約五萬元。刑事局接獲情資追查,日前在台中逮捕顏、張二嫌送辦,並起出一千七百萬筆個資。
警方調查,住在台中市的三十七歲顏男是於數年前於暗網以二百美元購買到大筆國人個資,且於台中市開設人頭資訊科技公司,再夥同二十二歲張男於今年三月起,缺由其負責在Telegram兜售個資,買家必須先支付泰達幣至指定電子錢包,兩嫌待確認收到費用後,就幫顧客查詢其所需個資。
刑事局經調查確認犯嫌身分和犯罪地點後,與台中市警方共組專案小組,先於台中市東區的某套房大樓查獲張嫌,以及犯罪所用的筆記型電腦,再經溯源於日前在台中市南屯區逮捕顏男,並查扣作案用筆記型電腦二台、電腦硬碟六組、手機二支、大麻、虛擬貨幣等證物。
警方透過查獲證物初估,犯嫌成交約一百筆的個資料,不法獲利約五萬元。警詢後全案依違反個資保護法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方複訊二嫌分別以二萬元和一萬元交保。
據了解,犯嫌所使用的資料庫內含高達一千七百萬筆的個資,且「姓名、生日、身分證統一編號」資料都正確無誤,但其餘電話和地址資料,可能因年代更迭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