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突遭解僱 病患找嘸人抗議

楊姓病患(右)昨日到醫院,掛不到醫師黃鐙樂(左)門診,被安排其他醫師,認為院方做法太粗糙。(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一家醫院一日爆出勞資糾紛,遭到醫護人員指控無預警解僱一名醫師黃鐙樂且積欠薪資,病患無法進行後續治療,影響病患權益,昨日有楊姓病患等數十名病患、家屬,甚至遠從雲林台西趕來「找嘸醫師」,不接受院方轉介醫師,在醫院門口抗議,認為院方做法太粗糙;院方指出,由於合約適法性問題,因此提早與黃鐙樂解約,黃鐙樂的病患也陸續通知轉移。

黃鐙樂說,昨日下午到勞工局勞資調解,目的是為了病人權益,他平均一天看診逾二百多人,半年滿掛,推估受影響恐近三千人,盼院方能給他約三週或一個月時間,讓他能夠看完病患、與病患好好解釋,安置好病人,而不是一紙解約,三天用很粗糙方式關起來,讓病患的權益受損。

對此,院方回應,院方和黃醫師是委任經營關係,但《醫療法》規定醫療服務不能外包,因此與黃醫師在十一月三十日解約,且數月前就有在溝通。此外,院方也已陸續打電話通知病人,安排其他骨科醫師提供服務。另院方於十一月十日發放薪資,但人工關節中心還會有績效獎金等,因此才請中心計算相關資料。雙方預計於昨日下午到勞動局協調。

勞工局表示,有關台新醫院解僱醫師影響病患就醫權益一案,勞工局十一月二十七日受理黃醫師及護理師共三人申訴,請求恢復僱傭關係、績效獎金、延長工時工資等爭議,優先安排昨日下午調解會,將依調解結果協助。衛生局說明,醫療院所如有醫師或門診時間異動,應事先公告;醫療業務外包,依醫療機構設置標準規定,醫療機構不得委外辦理。衛生局並未接獲相關訊息,將派員稽查,如委外查證屬實,將依法處罰鍰,並令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