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區槍擊案莊姓槍手收押 其餘3人交保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涉嫌台南市將軍區槍擊案的莊姓槍手及同夥等計4人被移送台地檢署,經檢察官偵訊後,以莊男所涉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勾串證人、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經法官5日裁准收押,但不予禁見。另外,檢察官諭知2名謝姓男子各以3萬元交保;陳姓男子則以2萬元交保。

由於承辦檢察官還要查證莊男是否涉及故意開槍殺人,因此,僅用違反槍砲條例重罪向法院聲請羈押,而暫未依殺人罪嫌聲押。法院認為莊男犯嫌重大,且確實有逃亡之虞,裁准收押,惟考量莊男所述,與同案其他被告供述事實相符,已無串證之虞,不予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