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詐騙出新招 買家付錢拿不到貨還成人頭帳戶

網拍購物三方詐騙出新招,買家付錢拿不到貨還成人頭帳戶,刑事局提醒民眾小心。(記者孫曜樟翻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網拍購物三方詐騙出現新手法,與以往陷害賣家當人頭帳戶的方式不同,而是陷害買家當人頭帳戶。刑事局十日表示,此類新型的三方詐欺自今年十月起已發現三起類似案件,該手法其實就是結合「買家貪小便宜弱點」和「誘騙買家代收贓款再轉手」的手法,並且會盜用臉書正常使用者帳號發文,以增加假網拍廣告的可信度。

刑事局表示,今年十月中旬,苗栗縣一名葉姓女子在臉書上看到認識友人發文,轉一則開幕優惠一萬五仟元的IPHONE 14 PRO的販賣廣告,葉女心動於是與賣家「LINE暱稱潘X蓁」加LINE雙方私下交易,葉女依照賣家所提供的超商繳費代碼至超商繳費,並將收據拍照給賣家,葉姓女子還沒收到貨,賣家就說這麼便宜自己也想買,但是自己是店員沒有優惠價,要請葉女幫他再買一個,賣家問了葉女個人的銀行帳戶帳號,匯了二萬元現金給葉女,並再給葉女另一組超商繳費代碼,請葉女再去繳費,沒想到葉女隔天就被銀行通知個人的帳戶已被警示,且被臉書發文好友告知臉書帳號遭盜用。

刑事局指出,造成葉女帳戶被警示,是因一名新北市何姓男子在臉書上看到認識友人發文,轉一則開幕優惠二萬元的IPONE 15廣告,何男見是友人推薦的廣告,於是與賣方「LINE暱稱潘X蓁」加LINE私下交易,賣家保證為原廠公司貨,並給何男「苗栗縣葉女的銀行帳戶帳號」,請何男轉帳二萬元,何男轉帳後隔日,因臉書發文友人告知臉書帳戶遭盜用,警覺可能是假網拍,就到派出所報案,於是「苗栗縣葉女的銀行帳戶帳號」被警示。

刑事局說,這是一種新型的三方詐欺手法,此類新型的三方詐欺自今年十月起已發現三件類似案件,與以往陷害賣家當人頭帳戶的方式不同,而是陷害買家當人頭帳戶,其實就是結合「買家貪小便宜弱點」和「誘騙買家代收贓款再轉手」的手法,並且會盜用臉書正常使用者帳號發文,以增加假網拍廣告的可信度。

刑事局提醒民眾,在網路上購物時要注意三點,首先要透過官方交易平臺進行交易,避免私下交易;其次不要貪小便宜,要懂得辨別市場價格;再來是不要隨意收受不明款項再轉手,以免涉及洗錢或其他違法行為,只要民眾能遵守這些原則,就能有效防止自己成為詐騙集團的下一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