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翔/嘉義報導
嘉義縣警察局11月29日接獲民眾報案,稱台61線東石濱海橋樑補強工程承包置於工地之發電機及滅火器遭竊,警方不敢大意,立即調閱周邊監視器,清查比對可疑車輛以車追人,經鎖定特定人車後,持搜索票前往查緝,起獲發電機、滅火器等贓物並查獲毒品、吸食器等違禁品,全案依竊盜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朴子分局表示,東石聯合所11月29日接獲承包商報案後,後連夜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積極過濾比對並清查可疑車輛,發現竊嫌陳男(40歲)駕駛裝配有升降機設備之小貨車前往工地竊取物品,經向臺灣嘉義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12月1日前往陳男布袋住處執行搜索,警方在其住處起獲失竊的發電機、滅火器等贓物,並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吸食器等違禁品,全案依竊盜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
據了解,陳男因路過行竊處時,發現施工單位將發電機等物品置放於工地旁,遂而心生歹念,趁深夜無人看守之際,以小貨車將發電機及滅火器竊走,在警方積極過濾清查,契而不捨比對車輛查緝下,將火速將竊嫌繩之以法。陳男落網後稱,偷竊的動機竟是為自家魚塭供電用。
朴子分局長吳俊德呼籲,民眾勿因一時貪念而重蹈法網,且應妥善保管個人財物,如發生失竊案件或發現周遭有可疑人士出現時,可立即向警方報案,透過警民合作,強化友善通報網期能有效保護個人財物安全,淨化社會治安,並落實竊盜案件預防與偵破及轄區治安不容挑戰2大治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