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免費石綿浪板清理開放申請

石綿瓦、浪板為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宜蘭縣環保局為減輕縣民清理石綿廢棄物負擔,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民眾可委託合法營造業者進行拆除,將提供太空包及清運服務,民眾無須負擔後續清除處理費用。(宜蘭縣環保局提供)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石綿」具有防火、絕緣、耐高溫等特性,為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且拆除後的石綿建材廢棄物為有害廢棄物,拆除及清除處理均需委由合法業者執行,以免造成二次汙染。宜蘭縣環保局為減輕縣民清理石綿瓦、浪板廢棄物負擔,特向環境部請領補助辦理「宜蘭縣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民眾可委託合法營造業者進行拆除,環保局將提供太空包及清運服務,民眾無須負擔後續清除處理費用。

縣環保局長許嘉琦表示,「石綿」浪板於民國60、70年代大量運用於屋瓦或防火建材,完好無損時不會對環境、人體健康有影響,但若發生破損,造成纖維飛散易致吸入危害風險,世界衛生組織已將石綿列為一級致癌物。環境部亦於民國78年公告石綿為第二類毒性化學物質,且拆除後的石綿建材廢棄物為有害廢棄物,拆除及清除處理均需委由合法業者執行,以免造成二次汙染。

許嘉琦說,石綿建材在拆除過程中,容易因為破碎導致石綿纖維飛散而有侵害人體健康的風險,呼籲民眾委託合法拆除業者進行拆除時,民眾不得任意棄置造成環境汙染,違者可依據「廢棄物清理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為減輕縣民清理石綿瓦、浪板廢棄物負擔,特向環境部請領補助辦理「宜蘭縣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計畫」,此次補助對象為二大類建築物類型,包括住宅(依房屋稅繳款書、水費繳費憑證判認)、農業設施(未達登記規模畜禽飼養建物),但「公有建築物及已停工、歇業或關廠(場)之事業建築物部分」,非屬補助範疇。由建築物所有權人提出申請,經核准後民眾可委託合法營造業者進行拆除,環保局將提供太空包及清運服務,民眾無須負擔後續清除處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