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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府強制拆除五峰鄉侵佔國土違建 明年一月將再次複勘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新竹縣政府今年七月間獲報五峰鄉石鹿段,位於大鹿林道十二點三公里處的山坡有鐵皮違建,會同鄉公所勘查確定為未經申請的新建違建,隨即勒令停工並限期拆除,八月行為人仍繼續施工,工務處隨即排定強制拆除,縣府於歲末再次展現公權力,以怪手機具拆除屋頂、外牆、隔間、樓地板等達不堪使用。
工務處指出,蕭姓行為人違反土地使用部分,由地政處依《區域計畫法》處六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恢復土地原狀,預計明年一月複勘,若未改善就加重處罰。
工務處表示,現場違建為一大(兩層樓)、兩小(一層樓)共三棟鐵皮建築,面積約四百五十平方公尺,蕭姓行為人僅自行拆除門窗、屋頂鐵皮、外牆鐵皮等,工務處與拆除廠商到場後,直接以怪手機具打穿外牆,拆除屋頂、隔間牆、樓地板等,達不堪使用程度。
蕭姓行為人指稱,他是替國軍樂山基地的人員興建員工宿舍,但遲遲提不出相關證明和申請程序,被縣府勒令停工後,也沒有相關補件申請,因此縣府依法執行強制拆除。至於行為人涉嫌佔用國有地的部分,已由檢方調查釐清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