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華興/桃園報導
為協助設籍桃園市且年滿三十歲因家庭照顧致退離職場的民眾順利重返就業市場,透過就業獎勵津貼,鼓勵民眾重返職場並協助其穩定就業,使其得以兼顧工作與家庭,建構桃園友善家庭之就業環境,桃園市政府推出「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畫」,期待能增進本市整體勞動力參與,同時亦有助於紓緩產業缺工問題。
桃園市「友善家庭就業促進計畫」,適用對象為設籍桃園市,年滿三十歲且因 撫育未滿十二歲之子女、照顧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親屬或 照顧六十五歲本人或配偶之父母而待業中的民眾,符合資格者於辦理期間向本市就業服務臺、銀髮人才服務據點、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或中壢就業中心申請及填寫本方案參與意願書,經推介合適職缺協助就業,在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工作滿九十日領就業獎勵一萬五千元,滿一八十日再領就業獎勵一萬五千元,合計可領三萬元,歡迎重返職場之待業民眾參加。
欲參與本計畫之民眾可向本市就業服務據點提出申請(桃園市就業服務據點資訊:https://ssur.cc/4w3x4wF)。更多資訊歡迎洽詢桃園就業中心、中壢就業中心或就業職訓服務處。相關規定及申請表單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職訓服務處網站查詢及下載使用(https://oes.tycg.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