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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春節返鄉專列 共4車次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春節返鄉專車,今年共有四列次火車,火車返鄉時間分別是二月七日晚上七時三十七分、二月八日上午九時三十分台北站發車直達花蓮站;返工時間分別是二月十三日下午五時五分及二月十四日下午二時十六分花蓮站發車直達台北站。
縣府民政處表示,凡具花蓮縣縣民資格(含設籍花蓮或身分證「U」開頭)、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或非花蓮縣民但在花蓮工作者、其配偶、直系血親及其配偶,皆可於一月十七日中午十二時至下午四時,由「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網—熱門連結一一三年春節返鄉專車訂票」登載資料訂票,相關專車資訊公告於花蓮縣政府全球資訊服務網。
民政處指出,專車為實名制,限本人搭乘,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於乘車證上登載乘車人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提醒民眾於取票及乘車時,皆須出示所有乘車人身分證明文件(親屬關係請以完整戶口名簿、依工作地者檢附工作證明文件)供縣府人員核驗。另專車屬服務性質,費用款項為行政作業費,全票二百元、半票一百元(未滿十二歲、六十五歲以上或愛心票者,須備證明),經購票辦理後恕不退費。
縣府民政處提醒鄉親,花蓮縣返鄉專車不適用臺鐵不及乘車之規定,民眾如未能及時搭上專車,需另行重新購票搭乘臺鐵其他班次列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