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在十三日舉行投票,宜蘭縣選委會表示,投票時間從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止。投票時間截止前到場之選舉人仍可繼續完成投票,投票完畢後,投票所即改為開票所。
縣選委會指出,為了方便民眾投票,達到有效分流,此次選舉宜蘭縣縣共設置投開票所四百三十所,相較111年設置四百廿六所,增加五所;每所設置六個圈票處遮屏(含一個身障遮屏),動員選務工作人員(含監察人員)超過六千人。
縣選委會貼心提醒,自一月十三日凌晨零點起,不能在通訊軟體LINE、臉書等社群媒體,或其他媒體為任何候選人助選,違反者,將處以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經制止不聽者,按次連續處罰。政黨、候選人及其受僱人、代理人或使用人還會加重處罰,處以二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鍰。
投票時請記得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投票通知單,到指定的投票所投票;請勿攜帶手機及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但已關閉電源之行動裝置,不在此限,避免違法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