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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拉車長閥害急煞 台鐵報警抓人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台鐵第四二二次自強號二日行經台東太麻里金崙車站時,不明原因緊急煞停,經調查竟是一名旅客自行拉開「車長閥」緊急煞車後下車,台鐵表示,已向鐵路警察局報案,這名旅客最高可被處以一百萬元罰款。
台鐵表示,第四二二次自強號二日行經台東太麻里金崙車站時,列車竟自動煞車停止於金崙站月台,當時因查明原因需要時間,為免擔誤旅客時間,當下即安排轉乘後續第七O八次莒光號繼續行程。
台鐵指出,列車經檢查後發現列車第九車的「車長閥」被人拉下,造成軔管氣壓洩漏,經復位後列車恢復正常,停車事故並非列車故障造成,且該名造成列車停駛的旅客也已在金崙站下車。
台鐵公司說,設置在車廂的「車長閥」是當發生緊急事件時,可供車長啟動緊急煞車而設置。
台鐵表示,依鐵路法規定,任意操控鐵路站、車設備,或以他法妨害系統設備正常運作,可裁處一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緩,若因而造成公共之危險亦將依刑法究辦,鐵路警察局正調查本案,確認造成列車緊急停駛的旅客後,必會依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