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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機違規上國道10 執勤員警攔停舉發
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2部大型重型機車(紅牌及黃牌各1部)10日大年初一上午9時35分在國道10號西向17.4公里燕巢路段上行駛,國道五隊巡邏車將2車攔停舉發,兩名騎士拒絕負擔移置費,在僵持不下的情況下,執勤員警為執行禁止行駛必要,由巡邏車在後方警戒,騎士自行牽引由燕巢交流道離開國道。
國道五隊表示,10日大年初一上午9時35分在國道10號西向17.4公里燕巢路段上有2部大型重型機車(紅牌及黃牌各1部)行駛,該隊巡邏車立即將2車攔停舉發,並通報高公局派遣拖吊車移置,因騎士表明拒絕負擔移置費,拖吊車司機到場後,為免強制拖吊爭議即離去,後續現場等待多時,高公局仍無法順利再派遣其他拖吊車,員警現場等候多時,只好警戒騎士自行牽引移置下國道。
五隊表示,由於牽引距離過遠,確有改進空間,該隊將檢討加強所屬員警教育訓練,並協調高公局檢視拖吊車派遣機制。國道五隊呼籲用路人,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國道,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開罰,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倘機車騎士誤上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等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