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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攜帶入境免稅菸酒轉售行為 最重罰50萬元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表示,近來查獲數件民眾於網路販賣國外購買而攜帶入境免稅酒品,此行為已屬違法販賣私酒,依法裁罰至少三萬元,並沒入查獲私酒,縣府並於今年三月間,在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宜蘭酒廠辦理上述沒入私酒銷毀。
縣府說,民眾自國外入境隨身攜帶免稅菸酒品的數量為酒類一公升;捲菸二百支(一條)或雪茄二十五支或菸絲一磅,依規定僅可供自用或餽贈,如民眾將其販賣,即屬菸酒管理法所規定之私菸酒,而有觸犯菸酒管理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將遭處罰鍰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沒入查獲之私菸酒。
為維護合法菸酒業者商品市場流通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縣府再次重申執法取締私菸、私酒打擊不法之決心,民眾如發現菸酒不法情事,請撥縣府菸酒檢舉專線:(0三)九三二一六六八,另有關消費者權益可打「一九五0」全國消費者服務專線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