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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東地檢署廢止並註銷外逃人犯護照 讓通緝犯無法持我國護照逍遙法外

台東地檢署清查並通知廢止及註銷外逃人犯護照共八人,讓外逃人犯無法繼續持我國護照逍遙法外。(記者鄭錦晴攝)

記者鄭錦晴/台東報導

最高檢察署決議針對符合四項審查標準的判決確定外逃通緝犯,發函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人犯護照,讓外逃人犯無法繼續持有我國護照逍遙法外。台東地檢署二十五日指出,經清查共有八名判決確定外逃人犯符合標準,已主動發函註銷、廢止護照。

台東地檢署表示,為確保偵審結果不受影響,落實刑罰執行公平性,該署依照最高檢察署今年二月二日召開「判決確定案件外逃人犯註銷護照精進作為」研商會議決議,針對符合「刑」(刑度)、「案」(重大案件)、「時」(時程)、「逃」(外逃)四項審查標準的判決確定外逃通緝犯,發函通知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並註銷人犯護照,讓外逃人犯無法繼續持有我國護照逍遙法外,以維護司法威信。

台東地檢署經清查,共有八名判決確定外逃人犯因涉犯包括運輸毒品、販賣毒品、製造槍枝、持有槍枝、強盜、貪污等罪,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符合上開標準。

同時將持續清查符合審查標準的案件,主動發函註銷、廢止護照,務必將外逃人犯繩之以法,使不法分子無法心存僥倖逍遙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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