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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東快窒礙難行? 傅崐萁槓交部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十五日審查由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所提的「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由於朝野立委對草案內容進行逐條審查,但每條條文都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全案保留送黨團進行協商,但過程中,提案的傅崐萁不滿交通部「窒礙難行」的說法,怒而拍桌指交通部竟兼任大法官。
據交通部送達立法院的書面報告指出,基於憲政分際,充分尊重行政權完整性,不宜擅為增加預算支出,該條例確有窒礙難行之處。
傅崐萁指出,選舉時民進黨提名的花東立委候選人,主要政見就是興建花東快,正副總統當選人賴清德、蕭美琴也一同背書,如今大選結束才短短兩個月,他要問交通部長王國材是否支持興建花東快?
王國材回應表示,過去所有的個案計畫,都是經過可行性評估、綜合規劃、環評及最後核定,再以分年計畫提到立法院,逐年完成。如果現在要用特別條例直接確定建設經費規模,這個程序跟過去不一樣,如果每個個案計畫都走特別條例,交通部會有一百多個特別條例。
傅崐萁等人指出,這是法律案,並非預算案,不受憲法規定的限制,行政機關有意見應聲請釋憲,且民進黨立委過去也曾提出經費達新台幣五百億元的花東地區發展條例。
王國材表示,交通部對於花東的建設會持續進行,現在花東快可行性評估也在進行中,希望八月報告出爐,後續綜合規劃跟環評,用特別條例跟現在方式不同。
朝野立委質詢主要也都是針對草案是否有違憲之虞進行討論,傅崐萁拍桌不滿地表示,不知道現在交通部還兼大法官,什麼時候輪到由交通部來解釋法律?連立委都不能解釋法律,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一天到晚大法官上身,現在連交通部都認為自己是大法官,國會要有尊嚴,國會審議輪得到交通部說三道四?
會議在完成詢答後,進入逐條審查階段,草案共十一條條文,但每一條條文,朝野立委均無法達成共識,最後全案保留出委員會,交由黨團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