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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車賴皮不還 警火速逮侵占現行犯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邱姓男子向友人林男借車使用,2人約定好隔天就要歸還,沒想到邱男想要繼續使用該車,便藉故拖延不還,林男要不回車子,到派出所對邱男提出侵占報案,而員警巡邏時正好發現這部車行駛在警車前,隨即以警用電腦查詢,在車主報案後短短1個半小時內就將該車尋獲,同時也將借車不還的邱嫌訊後依侵占現行犯,移請新北地檢署偵辦。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指出,新北保安第二中隊員警於20日15時許執行三重區巡邏勤務時,途經三和路四段內側車道,見外側車道1部黑色汽車,員警當下以警用電腦查詢,發現該部車在1個半小時前(當日14時1分)才由車主報案被侵占,隨即下車盤查駕駛邱男(22歲),確認該車為被侵占車輛後,立即聯絡車主林男(42歲)於當(20)日16時前來將愛車領回。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提到,據了解,邱、林2人因從事職業駕駛工作而認識,邱員因工作關係需要用車,於16日向林男以每日2000元代價借用汽車,並約定在隔日(17日)歸還,沒料到邱男藉故推託,遲遲不願還車,林男因而於20日14時至派出所報案,過沒多久就接到通知說車子找到了,林男對於新北保安大隊員警在短短約1個半小時內高效率的幫他尋回失車,感到非常驚喜。
新北市保安警察大隊呼籲,對於侵佔他人汽機車、或竊取他人汽機車或號牌在路上行駛者,切勿心存僥倖,挑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維護治安、保護民眾財產的決心;向他人借用物品,務必於約定時間內歸還,千萬不要因為貪小便宜或貪圖一時方便而誤觸法網,最終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