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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安農溪泛舟水域遊憩活動預告公告

宜蘭縣政府預告訂定「宜蘭縣安農溪泛舟水域遊憩活動限制及活動注意事項」草案、預告廢止「宜蘭縣轄內水域從事泛舟活動應注意事項」,該預告公告安農溪泛舟活動範圍為天山村下湖橋至張公圍親水公園,將開放帶客從事泛舟及漂浮等2項水域遊憩活動。(資料相片)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政府於四月廿五日預告訂定「宜蘭縣安農溪泛舟水域遊憩活動限制及活動注意事項」草案、預告廢止「宜蘭縣轄內水域從事泛舟活動應注意事項」,該預告公告將刊登於縣府公報,如對預告公告內容有任何建議,請於預告公告刊登之日起十四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工商旅遊處。

另外,縣府工旅處也將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完成之「安農溪水域遊憩資源環境承載量評估與開放規劃」委託專業服務案期末報告書放置於雲端,提供下載參閱。

工旅處表示,安農溪泛舟水域遊憩活動係委託國立臺灣海洋大學進行「安農溪水域遊憩資源環境承載量評估與開放規劃」,該預告公告安農溪泛舟活動範圍為天山村下湖橋至張公圍親水公園,將開放帶客從事泛舟及漂浮等二項水域遊憩活動,同時允許大光明圳至下游張公圍親水公園河段從事漂浮活動。至於蘭陽發電廠下游五百公尺至泛舟起點(天山村下湖橋),為避免水域遊憩活動影響與干擾蘭陽發電廠運作,禁止從事水域遊憩活動。

泛舟活動範圍為天山村下湖橋至張公圍親水公園河段,開放二家業者帶客從事泛舟活動,每家業者不得超過二十艘。漂浮活動範圍由大光明圳至張公圍親水公園河段,開放二家業者帶客從事漂浮活動,每天兩個梯次,並在專業與安全皆符合之狀態下,考慮水域遊憩範圍現有設施,每場次之每家帶客人數以五十人為限。泛舟(含漂浮活動)業者須經由評選機制,一併取得水域帶客從事泛舟(含漂浮活動)經營權,經營期限每期以二年為限。現有安農溪帶客從事泛舟活動業者,僅能營業至新業者開始營運日前止。

工旅處指出,該預告公告也針對泛舟活動(含漂浮活動)所需之救生員、警戒人員、泛舟相關配備、保險等均有明確規定,並提醒遊客從事泛舟活動應衡酌自身健康狀況及體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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