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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四男童撿到20多萬現金送派出所 失主大讚拾金不昧的教育精神

就讀明德國小四年級的宋姓男童於回家途中,撿到二十多萬現金送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失主大讚拾金不昧的教育精神。(記者陳金龍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內新派出所警員王銓福擔服備勤勤務時,一名賴姓媽媽拿著一個包包內裝有二十多萬元現金到派出所,稱其就讀明德國小四年級的宋姓兒子於回家途中,在明德街八十二巷與合作街口拾獲,她得知此事後馬上拿來派出所,擔心錢不見的人一定很著急地在四處尋找,請警方幫忙看能否歸還失主。

警方立即調閱現場周遭的監視器查找,並對附近的派出所一間一間的詢問是否有民眾報案拾得遺失物,後來有一位趙姓男子致電派出所詢問,警方與其逐一比對確認該包包遺失的地址、日期、時間、款式、顏色和金額等資訊後確認趙男是失主,即請其至所清點簽收。

趙男向警方表示,這筆錢是自己在加油站工作推銷公司產品所賺得的辛苦錢,因自己一時疏忽而不見,非常擔心和緊張,還好社會上還有拾金不昧的人,讓他不用賠償損失和做白工,並當場開心地致電賴姓女士與其小孩表達感謝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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