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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顧漁業發展及土地活化 高市府訂定漁電共生案場輔導實施方案

高雄市政府訂定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實施方案,並已於四月廿二日函頒下達相關機關及單位。(記者吳文欽攝)

記者吳文欽/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訂定「高雄市政府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實施方案」,並已於四月廿二日函頒下達相關機關及單位,期透過本實施方案降低施工對環境及居民居住品質的影響,以兼顧漁業發展及土地活化利用。

海洋局指出,漁電共生案場已逐步邁入建置期,為維護建置期間案場周遭的交通秩序、安全排水、及避免環境污染等影響居民生活及權益,訂定「高雄市政府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實施方案」,由市府各局處組成漁電共生案場施工輔導小組,定期辦理漁電共生案場工地聯合巡查,若接獲當地民眾反應相關問題,亦將不定期進行巡查,由相關權責單位督導業者改善缺失。

海洋局強調,漁電共生政策核心仍應緊扣「養殖為本、綠能加值」,於核發許可時,已附加若無養殖事實且未在限期內改善完成即廢止其許可,且為確保案場有養殖事實,參照漁業署函頒的漁電共生案場養殖事實查核參考指引標準,邀請養殖專家學者,於今年三月間針對本市已完工發電的三座案場進行查核,查核結果三案場均有養殖實績,針對缺失事項將督導完成改善。

海洋局表示,漁電共生是中央推動能源轉型、養殖漁業升級的重要政策,高雄市政府首創全國成立「漁電共生專案辦公室」,作為地主、漁民及業者諮詢、政策研擬、法規研商等主導本府漁電共生政策的單一窗口,截至今年四月廿五日,高雄市漁電共生申設量已達二百四十四MW,已協助提供二千零五十四次諮詢服務,預期將能如期於一一五年達到二百五十MW設置量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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