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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綜所稅使用手機報稅 輕鬆沒煩惱

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國稅局竹北分局籲請民眾可多利用手機報稅,輕鬆沒煩惱。(記者彭新茹攝)

記者彭新茹/新竹報導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表示,國人可使用「行動電話認證」、「戶口名簿戶號 + 查詢碼」及「行動自然人憑證」等三種方式驗證,無需插卡,即可登入手機報稅系統(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https://tax.nat.gov.tw)並下載所得資料進行申報。

竹北分局表示,若以手機報稅申報上傳完成後,且為應檢附證明文件者,可用「附件上傳服務」(電子檔案總容量不能超過十五MB,可以手機拍照直接上傳約五至七張相片。申報上傳完成後會出現『申報附件上傳』按鈕)。

竹北分局指出,一一二年度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附件上傳服務時間,比照紙本收件期間,自五月一日至六月十一日止(六月十日為端午節,順延至六月十一日)。民眾可於申報期間五月底前,透過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系統附件上傳功能上傳;或於六月十一日前,透過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的附件上傳功能,上傳附件檔案。

竹北分局指出,手機報稅繳稅方式以下列六種為限,行動支付或電子支付帳戶繳稅、委託取款轉帳繳稅、活期(儲蓄)存款帳戶繳稅(線上即時扣款)〔限以行動自然人憑證登入〕、信用卡繳稅、現金或票據繳稅、自動櫃員機繳稅。若選擇現金或票據繳稅,列印繳款書至金融機構或便利商店(限三萬元以下)繳納,金額在三萬元以下者,可利用四大超商多媒體資訊機(KIOSK)輸入納稅義務人身分證統一編號及繳納單編號,列印繳納單至櫃台繳納。

竹北分局提醒,手機報稅相關資訊可至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網站之「綜合所得稅手機報稅專區」查詢;另納稅義務人若面臨稅捐相關之爭議,可以尋求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協助,進行爭議案件之溝通與協調。如有任何疑問,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0八00000三二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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