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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億遭黨產會凍結 國民黨敗訴
記者黃必成/台北報導
國民黨不服黨產會凍結其名下永豐銀行帳戶及九張台銀支票共八點三億元,提出撤銷黨產會處分的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原處分未違法,十六日判決黨產會的處分有效,國民黨相關資金維持凍結狀態。本案仍可上訴。
本案是黨產會處分國民黨相關資產案件的第一件宣判案。
黨產會於民國一0五年九月二十日發文給永豐銀行與台灣銀行,要求凍結國民黨帳戶內的三點六億元現金存款及九張台銀支票四億六千八百萬元。國民黨不服,同月三十日提起行政訴訟,聲請撤銷該項處分。
國民黨認為,黨產會凍結該銀行及支票資金,已造成國民黨無法發放黨工薪水,永豐銀、台灣銀與黨產會,都不應違反黨產條例相關規定,在國民黨有明確義務要履行的情況下,仍拒絕國民黨給付勞工薪資。
行政法院指出,黨產條例相關條文無違憲,當推定政黨不當取得財產有遭隱匿、轉移或滅失危險時,黨產會得對財產進行保全處分。黨產會的凍結處分有經委員會決議,且給予國民黨陳述,未侵害國民黨聽審權。
法院認為,帳戶內的存款不是黨費等一般收入,應依法推定為不當取得的財產,並禁止處分。且黨產會發現,國民黨在黨產條例公佈後翌日,頻繁提領、轉移帳戶內資金,開立可兌領的支票,足認有隱匿、移轉帳戶內財產而脫產之嫌,昨日駁回國民黨的請回。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國民黨起訴請求撤銷黨產會凍結處分,國民黨十六日表示,深感遺憾,將依法上訴,以維護權益。
國民黨表示,對於黨產會凍結處分明顯的違法瑕疵,法院卻不認為有違法之處,行政法院作為法律的守護者,應正視行政機關法制崩壞,撥亂反正。
國民黨表示,深信法治是民主國家不可缺少的要素,為維持正常法治國家的運作,國民黨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訴,以維綱紀。國民黨指出,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此前第一次凍結國民黨永豐銀行帳戶存款及命台灣銀行本行支票禁止兌現,後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停止執行。隨即黨產會召集臨時委員會,未經調查,罔顧各項有利國民黨之事實,即以國民黨有脫產疑慮,執意作成相同的處分。
國民黨表示,此後,黨產會即實質管理國民黨前述帳戶金額及支票支用方式,共計八億三千多萬元。甚至黨產會召開臨時委員會,但會議尚未結束,凍結處分的書面文件竟已先傳真送達台灣銀行及永豐銀行,國民黨想了解該次會議是否足額委員出席,黨產會竟稱已無會議錄音。
國民黨說,由此可見黨產條例要求國民黨提出七十年前書面資料的不合理處,公務機關兩個月錄音就遺失,國民黨卻需提出七十年前的資料,以證明資產取得為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