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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連任失敗二周後新任產生 宜縣府:遴選制度依法令辦理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金岳國小校長施麗霞爭取連任審查未通過,兩週後卻通過同校「新任」校長審議,縣教師職業工會批評縣府。縣府回應,校長應遵守任期限制,任期並非萬年,遴選制度皆依法令辦理。
縣教師職業工會十四日發布新聞稿指出,縣府四月廿七日辦理宜蘭縣一一三年國民中小學校長第一次遴選作業(任期屆滿的現職校長申請連任審議),當時遴選委員會不同意施麗霞的續任申請。五月十一日,縣府辦理第二次遴選作業(原住民重點學校新任校長審議),在「同一批遴選委員、同一所出缺學校、同一位候聘校長」的情況之下,卻同意施麗霞「新任」金岳國小校長。短短兩週出現如此截然不同的結果,縣府陷入「昨非今是」與「昨是今非」的矛盾境地。
工會認為,依「行政程序法」,新任遴選結果與前開連任未通過結果相牴觸應為無效,再者遴選均為新任校長,此例一開,未來現職校長只要不斷參加同一校新任校長遴選作業,即有望達成校長任期無限制,嚴重背離「國民教育法」規定,創建「萬年校長」捷徑。
縣府教育處表示,尊重遴委會決議,依國民教育法規定,學校校長應採任期制,公立學校校長一任四年,得在同一學校連任一次,校長不論循何種遴選階段的程序獲選擔任,都應遵守任期限制,不會有萬年校長問題,縣府也不容許此種情形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