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撞法拉利要賠130萬 婦只賠2成

六旬婦人騎車與一輛限量法拉利跑車發生擦撞,車主一狀告上法院求償一百三十萬元維修費用,法官根據肇責比例,婦人肇責占二成判賠二十六萬元給車主。 (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六旬婦人先前騎車行經路口,與一輛限量法拉利跑車發生擦撞,保險桿更換及其他維修費用即高達一百三十萬元,對打工月入二萬多的婦人形同崩潰天價,不知該怎麼辦而被告上法院,法官根據肇事現場為閃燈路口,超跑駕駛未守閃紅燈須停車再開為肇事主因,婦人肇責比例則占二成,判賠二十六萬元給車主。

據了解,該名婦人騎機車行駛於埔里隆生路,與開在珠生路上的一輛黃色法拉利在路口發生碰撞,機車倒地,法拉利的前保險桿受損;由於該輛法拉利是限量款,新車要價高達一千六百萬元,且車子還買不到十個月,因此向婦人求償維修。

法官根據肇事現場為閃光號誌路口,珠生路為閃紅燈、隆生路為閃黃燈,婦人雖騎機車行經路口未減速及注意車前狀態撞擊法拉利,但根據警方的交通事故調查及現場勘驗紀錄,法拉利駕駛行經閃紅燈路口未停車再開才是肇事主因,須承擔百分之八十責任,婦人則是百分之二十,還是要賠償對方保險公司二十六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