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板橋警分局板橋派出所巡佐沈東毅、警員林景云及李岳揚等3名員警17日上午7時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經板橋區南雅西路二段7巷內,發現凌姓男子 (58歲)駕駛自小客貨車使用手機交通違規,且形跡可疑,上前盤查時凌男起初配合盤查,且自願警方搜索,隨後眼尖在車內發現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1小包及玻璃球吸食器1組,但在逮捕過程中,凌嫌伺機推開李員,隨即徒步由南雅西路二段7巷右轉往板城路,由環河橋跨越圍欄再往湳仔溝方向逃逸,且待於河畔水邊不願上岸。
員警見凌嫌逃跑時似有臉部、手腳擦挫傷,隨即通報119救護人員,惟凌嫌持續拒捕不願上岸,經員警持續溝通,凌嫌見無處可逃同意上岸,且由員警戒護送醫院就醫檢查傷勢,無生命危險,後續出院帶返所釐清偵辦。全案將凌嫌依涉毒品及妨害公務等罪嫌,隨案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板橋警分局呼籲,警方掃蕩毒品犯罪之決心不容質疑,不法份子切勿心存僥倖,並呼籲民眾遠離毒品,拒絕毒品誘惑,以免身心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