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View 0Comments
國小學歷假扮律師行騙 男判7月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廿一歲的黃男雖然國中都沒畢業,但卻冒充律師詐騙律師費,去年十二月遭警二分局埋伏逮捕,訊後依刑法詐欺取財、偽造文書及律師法之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辦理訴訟事件罪法辦,依偽造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七月,全案可上訴。
去年十一月間,廿二歲的甘姓女子因發生交通事故,因身陷和解問題、修車與車行糾紛等困擾,透過臉書尋求法律援助,未料沒等來真律師幫忙,先吸引到了假律師。黃男冒充「法律扶助基金會」陳姓律師身分,主動與甘女連繫,稱願意只收取五九六0元「律師費」協助訴訟。
十二月間黃男與甘女相約在百貨公司碰面收費,後以「陳冠霆律師」名義開立「法律扶助基金會台北分會收費證明單」,同時也偽造委任狀、申請扶助切結書等給甘女。然而甘女事後到警二分局民權所諮詢車禍肇責事宜,警方察覺甘女口中的「律師」有異,進一步深入調查揭穿黃冒充律師行騙,旋即展開部署逮人。
同月間甘女以友人欲委任其訴訟為餌,以交付兩萬元委任費為由將黃約出,黃依約現身旋即遭到警方逮捕,當場從黃身上起獲偽造律師名片等,經查扣黃手機發現被害人遠不止甘女一人,進一步清查發現黃還曾冒用醫生、警察、檢察官、冷氣維修工等身分,未料最高學歷國小的黃男竟靠著變色龍般的多重身分多次行騙,十二月初才剛出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