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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鮮蔬果農藥殘留 17件超標

南市府定期至台南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截至五月計有十七件蔬果不合格。 (南市府衛生局提供)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為維護市民食用生鮮蔬果安全,市府定期至台南市場、蔬果零售業者、超市、賣場、餐飲店等處抽驗生鮮蔬果檢驗殘留農藥,今年一至五月間抽驗一七五件蔬果產品,其中十七件不合格,針對農藥殘留產品已責令下架,依法處分或移請轄管衛生局。

據衛生局統計,今年一至五月抽驗生鮮蔬果中,計有十七件不合格,包括九層塔三件,格蘭菜、皇宮菜、香菜、紅鳳菜各兩件,白木耳、敏豆、紅莓、刈菜、草莓、白蘿蔔各一件。針對來源廠為台南產品,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之殘留農藥或動物用藥含量超過安全容許量規定裁罰,同時依法移送南市府農業局,並將對責任業者處新台幣六萬至兩億元以下罰鍰。

其餘外縣市廠商則移請轄管衛生局處置,不合格產品已即刻令販賣業者下架,衛生局也提醒,販賣業者若無法交代來源,也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三萬至三百萬元罰鍰。由於市面抽驗產品屬於終端的管理,呼籲農友栽種蔬果施用農藥時,應遵守相關法令,販售業者應主動索取並保留完整的產品交易憑證,另將產品外箱來源資訊(如廠商名稱、供應代號等)拍照存證,以利於發現蔬果農藥殘留等問題,有助於追查產品來源。

衛生局局長李翠鳳強調,民眾選購蔬果時,除選擇當季蔬果外,可挑選具生產追溯QR Code、產銷履歷等可溯源農產品標章產品,以確保安全。蔬果烹調、食用前,以流動清水浸泡再沖洗,烹煮蔬菜時,可將鍋蓋打開,以利殘留農藥揮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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