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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提供火警無線電通訊內容已觸犯洩密罪 竹市府嚴厲譴責並向刑大報案

由於某電視台三日晚間報導新竹市社區火警的相關無線電通訊內容,消防局四日表示、正瞭解錄音檔為何會外流,並已向刑事警察大隊報案偵辦中。(記者曾芳蘭攝)

記者曾芳蘭/竹市報導

由於某電視台三日晚間獨家報導新竹市晴空匯社區火警的相關無線電通訊內容,新竹市消防局四日表示、該案內政部已依消防法第二十七條之一啟動災害事故調查會,新竹市消防局也依規定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供調查會審閱,依規定調查會進行期間必須遵守保密義務,消防局正瞭解錄音檔為何會外流,並已向新竹市刑事警察大隊報案偵辦中。

消防局指出,火警相關無線電通訊內容屬於公文書,該內容未經正式管道流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洩密罪,消防局當即向新竹市刑事警察大隊報案,積極查辦外流源頭。

消防局說明,全案目前已調閱數支救災現場無線電錄音檔製作譯文中,並個別詢問十一位當日配有無線電之現場救災人員,詢問當日救災現場通訊情形,皆表示現場通訊不佳,並針對mayday訊號的獲知過程進行調查及了解,除一位當時位於建築物內部西側樓梯內七至十樓位置之人員,有模糊聽到三次mayday訊號外,但當時同樣未能辨識求救身分,並且無法將訊息外傳給現場指揮官,另其餘十位建築物外之救災人員均表示收到mayday訊號時,當下皆為第一次收到求救訊號,且訊號並不清楚,並且未聽到求救者回報身分。

其中三民分隊小隊長林福原當天在大隊到達前,為初期火場管制任務,表示僅收到受困同仁一次mayday訊號,當時位於建築物正前方集結區,也立即協助確認受困同仁身分及位置;另光復分隊隊員高瑞彤也指出,當天為救護任務,當時位於指揮站旁,亦只聽到一次mayday的訊號,當下亦立即將急救器材備妥待命救援。

消防局強調,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及災害調查會調查程序中,所有事故之始末及原因、尚待災調會調查及釐清,目前全案皆已在調查會及司法偵辦中,請外界勿針對片面或未經求證之訊息進行發布或轉傳,刻意傳播片面或未經查證之資訊都是在傷害第一線消防同仁及火場調查機制,相關消息應以政府部門正式公佈之資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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