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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非法提煉黃金 新北檢警環聯手破獲林口、新竹地下工廠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非法提煉黃金!」台灣新北地方檢察署陳佳伶檢察官指揮新北環保局、新北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及林口警分局、保七總隊刑事警察大隊,聯合破獲位在新北市林口區及新竹縣新埔鎮的一家非法地下處理廢棄物、提煉黃金工廠,其處理過程產生的作業廢水不僅為pH小於2之強酸,更含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銅、鎳、總鉻、鉛、鎘等。
本(6)月4日及5日,各單位聯合執行搜索陳嫌等5人,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36條規定持續偵辦,最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1,500萬元罰金。另行為人曾在林口從事類此製程而排放於土壤部分,將進場進行查證,若經採樣檢測有達到土壤污染管制標準者,將依法公告為污染控制場址或整治場址,並將命污染行為人完成改善。
新北環保局指出,根據線報,陳嫌位於新北市林口區山區有間非法地下煉金工廠,專門收受舊金或電路板等含金廢棄物,以王水溶解後,經過濾等程序,最終加入亞硫酸銨還原,提煉出黃金製品銷售,謀取不法利益。環保局接獲情資後立即報請新北地檢指揮偵辦,並與保七刑大、新北刑大及林口分局組成專案小組。
新北環保局表示,專案小組於今(113)年初已多次派員蹲點,確認林口工廠確有作業事實,每次時間大多在夜間10時至隔日凌晨3時,且作業期間會釋放酸性惡臭煙霧,廠房後方也會排放作業廢水。為了蒐集更完整證據,專案小組連續採集作業廢水數次並送檢,確認該廢水pH小於2,且驗出含有超標的有害健康物質如重金屬銅、鎳、總鉻、鉛等,其中最嚴重的是總鉻含量超過水污法規範的合法排放標準達52倍,可謂惡行重大。
新北環保局提到,偵辦期間犯嫌似乎有警覺性,還特別將林口工廠的設備逐漸轉移至新竹縣山區作業。為了鞏固證據及掌握集團幕後成員,專案小組不畏辛勞再次前往新竹縣蹲點,並採集廢水送驗,結果與林口工廠雷同,檢驗結果顯示有害健康物質銅、總鉻、鉛、鎘等均超標,其中銅含量更超出水污法規範的合法標準達55倍。
專案小組長曾瑞明針對整起稽查過程表示,同仁在蒐集證據時除了需要隱蔽自己避免被犯嫌發現外,更要與惡劣環境作戰;且該業者將如此有害的廢水排放在國土上,造成廢水流經地方草木均枯死,可見廢水有多毒。另外他也談起在採水時所有同仁必須跟當兵時一樣成匍匐式隱蔽,更不能開燈,且必須忍受酸性惡臭煙霧的襲擊,甚至當時還有寒流及蛇的襲擾,不過最終可將犯嫌一網打盡,這些辛苦也都值得。
環保局呼籲,業者若要從事處理廢棄物或從事排放廢水等作業,務必依循廢棄物清理法及水污法防治法等規定,除需裝設相關污染防治措施外,更要依法申請相關處理許可證及廢水排放許可證,共同擔起維護環境責任。倘違法環保法規,除涉及罰鍰、停工等處分外,更嚴重者將面臨刑事責任追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