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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產署追討補償金 議員指弔詭

七堵崇孝街停車場有一萬多平方公尺,但部分長期占用國有地,國有署要追償四百萬元補償金。(記者王慕慈攝)

記者王慕慈∕基隆報導

七堵崇孝街停車場一萬多平方公尺土地,也是未來基捷七堵站聯開場站,地方從一00年左右長期停車使用,到一0六年市府開始委外營運收取權利金;但國產署一一0年函知市府要追繳五年土地使用補償金,市府交通處編列四百萬元追加款,議員審查認為弔詭,既然委外,業者也應支付,且長年使用,難道國產署都看不見,必須調查清楚,最後,審查會主席何淑萍決議通過預算,但送政風室調查。

國產署追償土地設置收費停車場補償金的地點,在基隆捷運第一階段七堵站特專區預定地,於崇孝街邊,七堵區大華段 一二九四地號,總面積約一萬零六百餘平方公尺,屬學校用地與乙種工業區,開發價值高。目前現況為委外停車場使用,也有部分市公車與環保局車輛停放,市府在一一0年接到國產署通知,依規追繳五年停車場使用補償金,市府交通處編列四百萬元追加預算,六日市議會進行審議。

不過,市議員張顥瀚、呂美玲、吳驊珈、鄭愷玲及施偉政等都認為追償費用太高,至少當初市府花錢整地費用也要算進去,這樣租給業者划不划算?業者也應支付費用,且地就在馬路邊,長年使用,難道國有署都看不見,整件事看起來弔詭,政風室必須調查清楚。

市議員張耿輝指出,該塊地當初為明德國中預定地,結果民地都被徵收,學校不蓋了,私有土地也沒有還給人家,還拿去委外當停車場;藍敏煌指市府沒有知會國產署無償使用土地,就是便宜行事,按規定佔用國有地就是追償五年,所以編的是「補償金」,占了十年追償五年很合理。

交通處長王圳宏說明,該地原先是學校用地,一部分是國產署閒置空地,從一00年左右很多汽車、公車都停放這邊,但當時沒有收費,為了整治整個停車環境,市府從一0六年五月一日開始委外給業者收取權利金;他承認,當時交通處也疏忽未與國產署去簽訂使用權利金部分,因此,國產署在一一0年函知市府對之前使用,尤其是開始收益以後應收權利金,所以從一0六年到一一0年六月編列五年應還給國產署權利金四百萬元,從一一0年六月三十日以後,正式與國產署簽訂雙方委外契約,國產署分潤百分之六十五,市府得百分之三十五。現階段分三場,每年權利金約收取一千萬元,停車位二百一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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