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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撞「館長」成吉思汗健身房台中館 嫌犯遭台中地院裁定羈押

林姓男子駕駛許姓友人租賃的小貨車,衝撞「館長」陳之漢在台中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記者陳金龍翻攝)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網紅「館長」陳之漢在台中經營的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十二日晚遭林姓男子駕駛許姓友人租賃的小貨車,衝撞該場館大門,林男供稱因應徵教練遭拒,又近期情緒不穩才開車衝撞,警方十三日依殺人未遂等罪將他送辦,建請檢方聲押,台中地院下午已裁定羈押,惟無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

台中市第五警分局偵查隊長曾建富十三日召開記者會說明,涉案的三十一歲林男無健身執照,但本身有在健身,失業時間約半年,曾從事保全、服務業,本次行為從資料顯示應非政治因素所致。

警方指出,經健身館提供的資料指出,林男確實曾於今年五月底,前往健身館應徵健身教練工作遭拒,他供稱加上近期情緒不穩,才一時失控開車衝撞。經警方初步查訪,林男未與黑道及政治因素有所牽連。

林男十三日被移送台中地院法官裁定羈押,惟無禁止接見、通信的必要。(記者陳金龍翻攝)

至於作案車輛,警方說,車輛為坐在副駕的三十四歲許姓友人於十二日在西屯區承租,因本身從事回收工作,所以固定時間都會租車,案發前車輛停在館外,二人在車上聊天,林男就突然開車衝撞健身館。

警方全案詢問後,十三日將林男依毀損、恐嚇及館方所提出的殺人未遂告訴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警方並將加強健身館外週邊巡邏,避免不法事件發生。

台中地院法官經訊問林姓被告後,認林男涉犯殺人未遂重罪,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且林男係於晚間七時三十分許健身房人潮最多時刻,駕駛小貨車直接由健身房門口向內部衝撞,對社會大眾造成危害非輕,認有羈押之必要,應予羈押,惟無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

案發後警方加強健身館外週邊巡邏,避免不法事件發生。(記者陳金龍翻攝)

警方是在十二日晚間七時四十一分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北屯區崇德二路二段「成吉思汗」健身館,遭一輛小貨車衝撞,造成大門碎裂。警方到場後,發現健身館大門遭藍色小貨車衝撞,地面玻璃散落一地,將車上二名男子帶回警局調查。

警方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涉案小貨車事發當時停在健身館外數分鐘,接著就大轉彎開上健身館前階梯後,衝撞入館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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