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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中捷運站男子持刀 板橋警獲通報趕赴現場處置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板橋警分局於今(16)日17時06分接獲110通報,指稱板橋區府中路府中捷運站1號出口下服務台有名男子持刀之情事,板橋警分局立即調派板橋所線上巡邏及偵查隊刑六小隊警力趕赴現場處置,同時提醒同仁注意安全,並通知板橋所所長、偵查隊隊長協處。
板橋警分局指出,員警到場了解,為王姓男子(38歲)身上無故攜帶1把銼刀(連把手約30公分)及1個銅塊,未有傷人情事,警方先帶返板橋派出所查處。
板橋警分局提到,警方復經詢問捷運站工作人員,表示係王男手持銼刀欲將銅塊磨亮,此舉引起民眾恐慌按下對講機向捷運人員反應,捷運人員立即報案並請王男下車至月台,警方隨即查扣該把銼刀及銅塊並將王男帶返板橋所,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1款「無故攜帶殺傷力器械」裁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