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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檢起訴第2起利用澎湖輪運輸毒品案 2男收押

檢警在吳男小客車後車廂查獲毒品。(記者張翔翻攝)

記者張翔/澎湖報導

陳姓與吳姓男子2人今年2月涉嫌利用澎湖輪託運車輛、運輸毒品進入澎湖,澎湖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2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依法提起公訴,這是澎湖輪開航後第2起遭利用運輸毒品案。

澎湖地檢署指出,陳男與吳男2人共謀,由陳男出資新台幣120萬元購買毒品,並與上游賣家談妥購毒事宜,再以7萬6000元為代價,雇用吳男前往高雄市購買毒品。

吳男在2月中旬,收受陳男交付現金127萬6000元後前往高雄,駕駛其所有之自用小客車至高雄市新興區某處,以120萬元購得以茶葉袋包裝的三級毒品愷他命4袋淨重共4008.37公克、新興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2包(俗稱「喵喵」)淨重共1987.76公克及愷他命1包淨重597.22公克,隨後將毒品藏放在小客車後車廂,於2月21日晚間利用澎湖輪,託運返回澎湖;吳男於22日清晨抵達澎湖後,聯繫陳男,將茶葉袋包裝之愷他命4袋送至陳男馬公市租屋處。

澎湖地檢署檢察官吳巡龍指揮澎湖縣警察局馬公分局,事先掌握陳、吳2人涉嫌以澎湖輪託運車輛,運輸毒品進入澎湖相關事證後,在2月22日上午6時30分許,持法院核發搜索票發動搜索,在陳男租屋處查扣三級毒品愷他命4袋,另查扣藏於吳男小客車上之第三級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2包、愷他命1包、咖啡包包裝袋10020個及現金196000元等物,2人均經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警查獲以以茶葉袋包裝的三級毒品愷他命、新興毒品甲基甲基卡西酮(俗稱「喵喵」)及愷他命。(記者張翔翻攝)

澎湖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將陳男及吳男二人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4條第3項之運輸第三級毒品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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