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儘管台中、彰化、南投三位副市長力主汰舊換新,台中火力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二十日在環保署環評會歷經逾五小時審查,在經濟部同意新增備用機啟動限制、納入每小時排放濃度加嚴等條件下,最後決議「有條件」通過。
目前台中火力發電廠有十部燃煤機組,配合減煤增氣能源轉型政策,台電提出新建燃氣機組計畫,預計新增兩部燃氣機組,希望二0二四年、二0二五年分別提供裝置容量各約一百三十萬瓩,並讓四部舊燃煤機組轉為備用。不過,環團批評,舊燃煤機組若僅轉備用而不實質除役,形同「變相擴建」。
環保署昨日召開環評大會,審查「台中發電廠新建燃氣機組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台中、彰化、南投三名副市長親自北上出席大會,堅持增設兩部燃氣機組前提,就是四部燃煤機組都要除役,而非僅轉為備用,並對台電表達強烈抗議。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在會中表示,台電已承諾,四部備用舊燃煤機組保證秋冬季不運轉,春夏季只有當備轉容量低於百分之八時才會啟動,此外若空氣品質指數(AQI)超過一百,也就是空品亮橘燈時,備用機組就不得使用。台電也加碼承諾,四部舊燃煤機組中最多只啟動兩部。曾文生強調,兩部燃氣機組若能如期商轉,在減煤增氣下,對於空汙改善也會有幫助。
台灣健康空氣行動聯盟不表認同,指以現行空品標準來看,空品亮橘燈時不運轉的條件太寬鬆,呼籲台電將承諾改為空品亮黃燈時不運轉,甚至當空品亮綠燈時也實施有條件運轉。
環評大會經長達五小時討論,最後在曾文生再度承諾兩部舊機組全年啟動時間不超過二百四十小時,且未來燃氣機組運轉時,中火的總運轉機組不會超過十部,環評委員才同意讓該案過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