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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王柏傑酒駕 5萬交保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藝人王柏傑十八日下午駕車在台北市內湖區發生與遊覽車碰撞事故,警方當場對雙方進行酒測,卻意外查出王柏傑酒測值達零點四四毫克,警隨後依公共危險罪將王柏傑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經漏夜複訊後,檢察官在十九日凌晨諭令王柏傑以新台幣五萬元交保,王柏傑隨後面對記者為自己做了不好示範,頻頻向社會道歉。
台北市內湖警分局交通分隊是在十八日下午三時三十分接獲報案指出,內湖區金莊路一二九號前發生碰撞車禍,警立即派員到場處理。經查發現,遊覽車五十二歲陳姓駕駛案發時沿金莊路北往南行駛,當要左轉進入金莊路一二九號停車場車道時,其右後車身遭同向的汽車(左前車身)碰撞而肇事。
警方現場進行酒測,初步排除陳男酒駕,但小客車三十五歲駕駛王男酒測值達零點四四毫克,隨後酒駕駕駛被確認為藝人王柏傑,他聲稱是前一天飲酒,沒想到酒精還沒有完全退去。
(飲酒過量有害健康,酒後請勿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