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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賴真把自己當太上皇?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針對總統賴清德呼籲釋憲結果前,在野黨不宜冒然行動,台灣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指出,法律公布就已生效,賴總統真的把自己當太上皇嗎?他講的話比大法官還沒做出的緊急處置還更有憲法效力?
民眾黨針對賴總統宣布國會改革修法案提出釋憲發出聲明表示,國會改革法案就是要建立符合政治現況,且權責相符的體制,選前賴總統說有義務到國會報告,選後卻扭曲改革法案,總統不願面對監督,卻將行政權一把抓,行政院長卓榮泰淪為總統賴清德代理人,呼籲賴總統不要選前騙票說一套,選後逃避又說另一套。民眾黨也強調,賴總統宣布施行法令卻堅稱違憲,且要求在野黨釋憲結果出來前,不可貿然有任何行動,大剌剌侵害大法官職權。
黃國昌指出,什麼時候中華民國的法律是由總統直接下令,雖然公告了但釋憲結果出來前大家都不要動,「賴清德總統是真的把自己當太上皇嗎」?
黃國昌說,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當立法院維持原決議時,行政院長應該接受,「請問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接受沒有?」還是已接到賴總統指令,不願意履行憲法義務?
院際調解權部分,黃國昌說,中華民國憲法經過七次修憲後,藉由增修條文修補,總統在憲法地位早就不一樣,憲法第四十四條的院際調解權能適用範圍還有多少,學者有很多評論。目前的行政權就是總統一把抓,否則賴總統怎麼會在總統府下設三大委員會,「總統只是行政權的代表,他要怎麼行使院際調解權」。黃國昌指出,賴總統去年在選舉電視辯論中,公開跟台灣人民說總統有義務到立法院國情報告、接受立委詢答。如果賴總統主張這是違憲,「要不要針對去年在政見發表會時,用自認違憲的主張騙選票,跟全台灣人民公開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