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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也聲請釋憲 卓榮泰盼改革合法合憲

(行政院提供)

記者黃翠娟/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陳世凱轉述,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7)在行政院會就國會改革法提起憲法訴訟作出「提示」,下午政院委任律師等就會到憲法法庭遞狀,另,也因國會改革法6月26日已經生效,首長在立法院備詢已開始適用新的法令,行政院長明天到立法院備詢也適用新法,對於應對的部分,要看立法院的作為跟質詢的內容,以及他們要資料的過程。

陳世凱表示,政院委任律師等前往司法院憲法法庭遞交釋憲申請書,以及暫時處分的申請書,時間點會在今天下午兩點半。

針對應對的部分,陳世凱說,確實這部法律在6月26日已經生效了,所以包含昨天及今天部會首長在立法院備詢,就是用新的法令,同時,明天卓院長到立法院備詢的時候,也是適用新的法令。

(行政院提供)

陳世凱進一步表示,要如何應對,目前要看立法院的作為跟質詢的內容,以及他們在要資料的過程當中,他們是怎麼樣的處置,那我們才會來做應對,政院內部都有在做討論。

對於臨時處分有半年的期限,陳世凱說,政院現在就是專心在目前的這個暫時處分的,這個申請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得到這個憲法法庭比較正面的回應。

陳世凱並轉述院長在院會的提示內容,卓榮泰說明,今年5月28日立法院通過之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及刑法修正條文,政院提出覆議,但未獲立法院表決通過,考量其修法程序已有重大明顯瑕疵、牴觸憲法第一條所揭示之民主國原則等員等問題,且其範圍規範亦有諸多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以及違反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比例原則,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等情況。

卓榮泰表示,為維護憲法以及其增修條文所建構的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行政院有必要依憲法訴訟憲法訴訟法第47條第一項的規定,提起憲法訴訟申請法規,規範憲法審查。

此外,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人權及公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傷,同時向憲法法庭申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判決前判決作成前,暫時停止相關的條文適用。

卓榮泰強調,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絕對不是反對國會改革,而是希望國會改革能夠合法合憲,透過憲法法庭之判決之裁判,維護權力分立之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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