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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政府日前獲中央核定重建經費 4億8056萬餘元
記者林有清/花蓮報導
0四0三強震衝擊花蓮縣經濟與基礎建設,花蓮縣政府於災後積極協助鄉親快速恢復原有生活,縣長徐榛蔚也率領縣府團隊積極向中央各部會爭取重建經費,日前已獲中央核定相關重建經費,共十案,計新台幣四億八千零五十六萬四千元,復經縣府七月三日第六次縣務會議提案通過,並依程序提報花蓮縣議會審議中,縣府將持續陪伴鄉親一步一腳印推進復建工作,與民眾攜手共建家園。
花蓮縣政府表示,0四0三地震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二度到花蓮與縣政府進行專案會議討論,顯見中央對於地震災後重建工作之重視,感謝中央與縣府攜手合作,協助災民重建家園;日前縣府已獲中央核定相關重建經費,包含秀林鄉洛韶西寶簡易自來水系統復建工程、太平洋公園及美崙山公園復建工程、學校工程、下水道工程、水利工程以及公有建築之公共設施復建、災後宅配運費補助計畫、水土保持及其他農路及漁港工程等,共十案,計四億八千餘萬元。
花蓮大地震後,縣府最新統計,縣境內危險建物鑑定總共二百零五件(紅黃單一百八十二件,雜項二十三件),影響戶數計一千九百四十九戶,其中拆除三十九件,不拆除處理一百二十九件(弱層補強三十七件);媒合廠商修繕三十件,民眾自行修繕十五件,非民宅自行修繕四十一件,內政部國土署研議重建六件;尚待確定處理情形十四件(建物所有權人尚在研議後續處理方式)。
花蓮縣政府對於災損危險建物處理提出多元措施,包括租金補貼、旅宿短期安置補助、重建(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永久中繼屋等,縣府團隊展現災後重建的堅韌決心,讓花蓮鄉親們早回歸正常生活。
縣府對於受災戶補貼的部分,死亡救助受理件數為十八件,已撥金額三百六十萬元;重傷救助受理件數八件,已撥金額八十萬元;安遷救助受理件數一千五百七十八件,已撥件數一千一百九十七件,已撥金額五千一百一十八萬元;紅黃單慰問金受理件數二千三百八十七件,已撥金額二千三百八十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