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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餵食誘拍野生鳥類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加強巡查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台中分署接獲檢舉,有民眾在大雪山區域餵食引誘鳥類進行拍攝。遏阻不當拍鳥歪風再起,每日增加四組人力,不定期於大雪山地區熱門賞鳥景點進行巡查,若發現不當餵食誘拍,依法移請檢警偵辦。呼籲民眾進行賞鳥活動時,務必遵守「不驚嚇」、「不引誘」、「不追逐」、「不破壞」及「不捕捉」賞鳥五「不」曲原則。
大雪山地區鳥類資源豐富是中部地區重要的賞鳥景點之一,吸引賞鳥客攜帶望遠鏡與攝影器材,留下這些可愛鳥兒的珍貴身影,透過餵食、鳥音引誘鳥類靠近,改變環境或捕抓野生鳥類行為,會干擾鳥類生活習性,連帶影響棲地內的所有野生動物,野生動物受傷、影響野外動物族群存續;近距離接觸野生動物時可能在無意間增加人獸衝突或感染共通疾病風險。
台中分署指出,已在大雪山林道23.5K賞鳥平台及小雪山資訊站停車場等處架設監視攝影機,一一0年配合錄影舉發,查獲民眾為了拍攝藍腹鷴,無視禁止餵食鳥類牌示,利用饅頭碎屑吸引藍腹鷴靠近,保七警察第五大隊台中分隊及地檢署偵辦,認定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事實明確,判處緩起訴一年,繳交一萬五千元處分金。
民眾如任意拋撒飼料、丟棄垃圾或食物,觸犯「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可處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如誘拍或干擾保育類野生動物,則依「野生動物保育法」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