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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高樓救災戰力 中市多管齊下

 

市長盧秀燕要求市府加強高樓層建築物火警預防措施,跨局處加強宣導各項防災避難資訊。(記者徐義雄攝)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列管的高層建築物合計六一八棟,因應高樓林立,台中市政府消防局推動高層建築住戶安全宣導、落實推動消防合格申報,添購雲梯車,強化高樓救災戰力,確保台中市高樓層集合住宅公共安全。市長盧秀燕九日主持市政會議表示,市府加強高樓層建築物火警預防措施,跨局處加強宣導各項防災避難資訊。

消防局長孫福佑以「韌性防災,安居台中」為題進行專案報告,統計至六月底,台中市列管的高層建築物合計六一八棟(五十公尺以上或十六層以上建築物),其中集合住宅有五一一棟。近五年建築物火災共計三一八四件,建築物火災類別以獨立住宅一五六三件(四十九%)最多,集合住宅七四八件(二十三%)居次,住宅類(獨立住宅+集合住宅)占建築物類火災七成以上。

高層建築物火警搶救不易,須依賴建築物本身設置的設備,災害降到最低。為確保相關消防設備正常運作,高層建築物每年應定期委託消防專業機構進行場所消防設備檢修並完成申報,消防局針對未合格申報者,優先派員前往複查,維持高層建築物消防設備的正常堪用。

都發局長李正偉補充報告,鑑於新竹市「晴空匯」住宅大樓發生火災事件,台中市政府抽查該公司在台中市的兩處建案,發現有管道間壁體及維修門有未具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或不當變更等情形,市府已限期在今年十二月底前改善完成。

市府清查十六層以上或高度在五0公尺以上的高樓層公寓大廈,台中市有五三一棟,目前有申報者五0六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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