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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涉貪案 女兒林羿伶:未經手大選競總

林姿妙涉貪案,宜蘭地院十日傳喚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作證,針對林姿妙競選縣長的競選總部後來被藍營轉為總統立委競總時使用是否介入,她強調從沒幫忙協調。(記者林坤瑋資料相片)

記者林坤瑋/宜蘭報導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審理庭密集開庭中,宜蘭地院十日傳喚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作證,針對羅東鎮98地號土地的競選總部延長交互詰問。林羿伶說,當時母親競選縣長的競選總部後來被藍營轉為一0九年總統立委競總時,她沒幫忙協調。

宜蘭地院十日接續審理林姿妙等被告九人貪污案,釐清林姿妙等人是否以處理地主劉石純、陳正勳於羅東1588號農地免徵土地增值稅,無償換取98地號作為縣長及總統大選競總利益。

林羿伶十日以證人身分出庭,由林姿妙辯方進行主詰問,林羿伶證稱,一0七年她在尋找母親的縣長競總是拜託前國民黨立委楊吉雄處理,因楊吉雄在當地有人脈。

被告辯方律師詢問,一0七年底林姿妙連任當選後,林羿伶是否協調競總延長使用或延後拆除,林羿伶回答,從未有過,甚至楊吉雄還希望她們母女支持韓國瑜,因此帶給她們壓力,她甚至因此和楊吉雄交惡一段時間。

審理庭也傳喚被告地主劉石純也以證人身分答辯。檢辯雙方都追問劉石純,一0七到一0八年間,林姿妙到底有沒有經手98地號競總,劉石純表示,因身體患病逐年退化,許多事情都記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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