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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爭農業權 批國土計畫不公
記者陳正芬∕雲林報導
國土計畫法預定明(一一四)年全面施行,惟對國土功能分區之劃設仍讓地方政府及人民有諸多疑慮,第二階段「雲林縣國土計畫」農一劃設六萬八三九公頃,面積全國最高占比廿一點八趴,更對雲林不公平,大大阻礙雲林農業升級及工商科技發展;雲縣府特啟動二十鄉鎮國土計畫說明會,首場九日晚間於古坑登場,向民眾說明政策內容並蒐集地方意見轉達中央,且納入國土三階中檢討,爭取民眾權益的最大保障。
國土計畫法明年全面施行,為確保全國糧食安全於一0七年公告實施的「全國國土計畫」中載明全國宜維護農地(農一及農二)需求總量為七十四至八十一萬公頃。雲縣人口占全國人口不到三趴,其農一加農二面積卻高達八點七萬公頃,等同負擔全國十點七四趴的宜維護農地需求總量,人均負擔比例遠高於臺北市人均負擔零平方公尺、新北市人均負擔零點三八平方公尺,差距達三百三十倍以上。
雲林縣府配合中央政策一一0年四月底公告實施國土計畫第二階段,刻正辦理第三階段「雲林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制定,除農委會要求縣府將國土二階已劃為農二用地的一五四0公頃土地重新調整為農一用地外,縣國土審議會過程中又逾六十案人民陳情表示所屬土地不符合優良農地條件(如無排水系統、不利耕作等)卻仍被劃為農一用地。
為此,縣府將提符合本縣農業發展相關調整原則,希望中央能尊重地方實際劃設需求。另外,「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規則」草案在縣國土計畫公告實施三年後,今年四月廿六日辦理預告徵求意見,許多民眾反映對所屬土地後續建蔽率、容積率、變更機制等不瞭解,表示需充分瞭解其土地所屬分區使用限制及相關規定後,才知是否有調整分區需求,為避免民眾恐慌,縣府特啟動二十鄉鎮國土計畫說明會,蒐集地方意見轉給中央及納入國土三階中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