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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改釋憲首交鋒 立院代表:聲請不符法定要件 政院代表:憲政破壞難回復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右起)、莊瑞雄、柯建銘、吳思瑤、鍾佳濱等人出席參與憲法法庭。(中央社)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憲法法庭十日針對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聲請進行準備程序。立法院機關代表陳述時表示,國會職權修法並未創設新權力,認為行政院等機關並未敘明哪個職權受到侵害,聲請不符法定要件。立院機關代表也主張,少數黨因表決失敗就聲請釋憲,要求司法院站在太上立法院地位預為審查,屬於違憲聲請。

國民黨團代表、立委吳宗憲表示,國會職權修法並未創設新權力,過往行政機關拖延、篩選,甚至遮蔽資料,僅有文件調閱權無法取得最真實、完整資訊,顯示代議機關權力不彰。

吳宗憲並表示,機關聲請憲法訴訟,必須就行使職權跟所適用法規範內仍牴觸憲法才能聲請,總統聲請不合法,因為總統至今未受邀國情報告,所以不生行使職權還有適用法律客觀情勢。

民眾黨立委黃國昌(左起)、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翁曉玲,民眾黨推派律師林石猛(右2)。(中央社)

民眾黨訴訟代理人、律師林石猛表示,總統並未敘明哪個職權因新法受到侵害,而少數黨因表決失敗就要求司法院站在太上立法院地位預為審查,屬於違憲聲請。

林石猛表示,如其他機關認為有職權受到侵害,也應依循憲法訴訟法第六十五條規定先展開協商。行政院覆議失敗後,接受立院決議是憲法義務,不應再聲請釋憲和憲法處分。

國民黨團代表、立委翁曉玲也指出,國會職權修法並不會發生憲法保障權利受侵害,或公益難以回復的重大情況,也不會造成人民損害。翁曉玲表示,立法院十六日休會、新會期九月開議,這段期間並沒有質詢,本案並沒有急迫性。

賴清德總統的訴訟代理人律師洪偉勝指出,關於國情報告,立法院已有相關議案經過協商期,處於隨時可表決的狀態,且已有立委揚言將在十二日繼續提案,要求總統前往國會進行國情報告並接受即問即答,因此具有相當的急迫性。

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會職權修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賴清德、監察院先後聲請釋憲以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10日下午進行準備程序,就暫時處分必要性及其範圍,聽取各聲請人及指定相關機關立法院陳述意見。(中央社)

行政院的訴訟代理人律師李荃和擔憂立委藉由高度不明確的概念,以質詢之名行調查之實。他指出,依照修正條文,釋字五八五、六二七號所揭示的行政機密特權未來將透過質詢被強迫揭露,若不謹慎看待這些新法造成的急迫危害,相關規定的解釋及適用都可能成為未來議事、甚至憲政慣例的開端,逐步侵蝕憲政秩序,達到不可回復的程度。

憲法法庭10日下午開庭討論國會職權修法暫時處分案,大法官蔡烱燉(左起)、許宗力、許志雄等人出席。(中央社)

柯建銘表示,憲法訴訟法開始以來,民進黨團第一次走上憲法法庭,特別的是,有四個機關提出釋憲同時也聲請暫時處分,「我們只有一部憲法」,民進黨團跟訴訟代理人、四機關都準備充分,「我們會據理力爭」,也會尊重大法官。

柯建銘還說,我們在國會裡面行使職權完全被剝奪,沒收我們的質詢、沒收我們的委員會。半年以來國會改革和法案改革間的衝突很大,藍白合作起來做一個違憲亂政、以及一權獨大,要請問的是要不要暫時處分以及可不可以實現。國民黨的藍白合作法案,完全違反職權行使法、違反程序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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