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槍殺林士傑 凶嫌利用權利車斷點

市警局長廖宗山,十一日上午前往遭槍擊身亡的林士傑靈前拈香致意。(記者陳銀全攝)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家門口遭遇槍擊死亡,警方調查,歹徒行凶似早有準備,利用變裝、權利車輛製造斷點,棄車同時也進行滅證,警方除擴大追查歹徒行蹤,跡證的採集也成為突破關鍵。

歹徒運用的車輛常常是警方順藤摸瓜的關鍵,但權利車的買賣存有治安隱憂,無法聯結產權、使用權也時常截斷檢警偵辦進度,但迄今仍無相關單位落實監管,因此權利車也常成為暴力犯罪的慣用手段,如再懸掛同款車輛的車牌成為「AB車」,警方的查緝難度也更高。

南市警方追查林士傑案,先後查獲三輛犯嫌逃逸車輛,但均是權利車,根據警方偵查經驗,大部分權利車車主多因躲避債務查無此人,沒有車主、過戶紀錄等,自也無法釐清駕駛或使用車輛的當事人,組織犯罪中也不乏一車多人使用的情況。

權利車衍生的治安問題長期困擾警方,如歹徒使用權利車,警方偵查常需回歸沿線追行蹤的土辦法,也更仰賴電眼掌握歹徒關鍵影像。

槍手在槍殺林士傑後除利用權利車斷點外,也靠著去漬油燒車、鹽酸潑駕駛座等方式滅證,鑑識警方指出,其實凡走過必留下痕跡,皮屑、毛髮、體液等生物跡證雖容易因溫度、酸鹼等影響,但只要沒有完全破壞,還是能成為拼湊案情的拼圖,接觸特定材質也可能留下的摩擦、腐蝕痕跡等,亦能取證還原。

目前警方持續追查歹徒行蹤、保存全般跡證,歹徒不可能全無破綻,警方也不會放過任何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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