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瀛洲/新北報導
新北市府動保處近日接連獲報汐止、八里及泰山區寵物麝香豬、黑毛豬走失及疑似棄置豬屍案件,動保處立即派員處理,針對泰山區一隻三十多公斤麝香豬陳屍下水道,進行採驗並現場消毒,幸檢驗結果非洲豬瘟及豬瘟病毒皆為陰性。動保處表示,目前國際非洲豬瘟疫情嚴峻、我國正走向清除豬瘟重要防疫階段,呼籲養豬戶及寵物豬飼主切勿放養或隨意丟棄豬屍體,最高可開罰一百萬元。
動保處指出,六月下旬汐止區鄉長路二段出現一頭約三個月齡、重達卅六公斤的麝香豬在路上遊竄,動保處獲報後派員帶回安置,經追查一週後始找到飼主帶回,並對該名飼主開罰三千元。事隔二天,又傳出八里區忠孝路上出現一頭約四十公斤重的黑毛豬躺在路邊,經動保處派員帶回八里動物之家安置,至今未找到飼主,由動保處媒合愛心農場將牠暫置收容。
動保處表示,日前泰山區清潔隊於泰林路三段三三0巷一處雨水下水道內赫然出現一頭三十多公斤麝香豬屍體,疑似遭人為棄置,環保局立即派員拉起封鎖線並通報動保處;動保處獸醫師及防疫人員趕至現場,進行採驗並全面消毒,幸檢驗結果非洲豬瘟及豬瘟病毒皆為陰性,無傳播風險。
動保處表示,目前國際非洲豬瘟疫情仍持續嚴峻,我國正走向傳統清除豬瘟重要階段,如稍有不慎將前功盡棄,民眾飼養寵物豬隻除依飼料管理法不得使用廚餘餵飼外,放養疏縱在外將依動保法處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棄養豬隻最高可處十五萬元罰鍰。另畜牧場應嚴格做好豬場門禁管制,養豬戶、寵物豬飼主都切勿放養或隨意丟棄豬屍,若發現動物不明死亡時應立即通報,如經查獲將依動物保護法及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究辦,可處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